关于对主任信箱51号信件的答复
尊敬的来信同志:
来信收悉,您在信中所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 甘孜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为你提供两种还贷办法:
1、缴存人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的。从首次归还贷款之月起一年后,提取日无逾期贷款本息的,可申请每年
度从本人和配偶帐户余额中提取一次不超过当年还款本息额的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本息,逐年累计提取的金额不得大于还款总额。
2、缴存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合计大于或者等于住房贷款余额时,可申请提取个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
积金余额提前还清住房贷款本息,提取金额不得大于贷款余额。
提取时间和需要材料请你向乡城管理部咨询。
甘孜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安世辉
2014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