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在疫情防控期间甘孜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切实维护缴存单位和缴存群众权益,出台措施,下发通知,共同防疫,做好管理服务:
一、甘孜中心19个管理部积极引导缴存单位和职工通过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和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线上渠道查询及办理公积金业务。对无法线上办理的,倡导单位、职工疫情结束后再到现场办理。确需到现场办理的,实行预约办理和错峰办理,实现分时段合理分流,减少职工等待时间,减少人员聚集。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自愿缴存个人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说明情况并在一定期限内办理补缴。其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权益。
三、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一线医务人员等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在2020年1月30日前信用良好、无逾期记录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在疫情防控期间未能正常还款的,提供相关参加疫情防控证明材料或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证明材料,可合理延后还款期限,不作逾期处理,不纳入州中心逾期管理记录。如有延后还款期限的职工,请各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后报州中心审批。
四、每年春节收假后提取和贷款业务为高峰期,办事人流密集,人员复杂,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提取和贷款业务可延后办理。涉及购房手续时间超过办理时限的,可放宽至疫情管控措施取消后3个月内有效。
五、各管理部主动向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好疫情防控期间业务工作,并向缴存单位和职工做好宣传引导,合理安排上岗人员,缴存职工迫切需要办理的业务管理部合理安排时间并佩戴好口罩等防疫措施办理,不以“防疫情”等理由拒绝办理,不能办理的做好解释工作。
同时,要求甘孜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各管理部工作人员严守纪律,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做好自身、家庭和单位防护,共同防疫,共同打赢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