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甘孜州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18年召开2次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甘孜州住房公积金2017年度报告》、《2017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执行标准的通知》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相关事宜。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正县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设6个处(科),19个管理部。从业人员89人,其中,在编66人,非在编23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8年,新开户单位61家,实缴单位2089 家,净增单位77家;新开户职工0.51万人,实缴职工7.73万人,净增职工0.44万人;缴存额19.72亿元,同比增长10.59%。2018年末,缴存总额124.35亿元,同比增长18.85%;缴存余额66.73亿元,同比增长13.00%。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3家,比上年增加0家。
(二)提取:2018年,提取额12.04亿元,同比增长21.15%;占当年缴存额的61.07%,比上年增加5.32个百分点。2018年末,提取总额57.62亿元,同比增长26.42%。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
2018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5万笔14.11亿元,同比分别下降6.81%、7.69%。
2018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8.60亿元。
2018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20万笔119.86亿元,贷款余额62.7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14%、13.34%、9.64%。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3.98%,比上年减少2.88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3家,比上年增加1家。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购买国债:无。
(五)融资: 2018年末,融资总额1.04亿元,融资余额0亿元。
(六)资金存储: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4.70亿元。其中,活期1.7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08亿元,1年以上定期1.8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1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3.98%,比上年减少2.88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8年,业务收入21637.68万元,同比增长14.02%。其中,存款利息2212.0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9397.81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27.82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8年,业务支出10578.79万元,同比增长8.48%。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9608.65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969.54万元,其他0.60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8年,增值收益11058.89万元,同比增长19.86%。增值收益率1.74%,比上年增加0.09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8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7536.88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072.01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50万元。
2018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3072.01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00万元。
2018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7477.78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821.34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8年,管理费用支出2628.84万元,同比减少1.39%。其中,人员经费2028.99万元,公用经费238.06万元,专项经费361.7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 899.58万元,逾期率1.43‰。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增值收益的68.15%提取。2018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7536.88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8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7477.78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7.57%,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1.89%。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无。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8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3.83%、6.07%和10.59%。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85.11%,国有企业占10.68 %,城镇集体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6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52%,其他占2.06%。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81.92%,国有企业占15.65%,城镇集体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0.4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05%,其他占1.95%;中、低收入占99.10%,高收入占0.90%。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8.96%,国有企业占21.29%,城镇集体企业占0 %,外商投资企业占0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4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16%,其他占8.17%;中、低收入占99.92%,高收入占0.08%。
(二)提取业务:2018年,2.17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2.04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8.2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7.2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0.06%,租赁住房占0.93%,其他占0 %);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1.76%(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5.2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50%,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4.02%)。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71 %,高收入占1.29%。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支持职工购建房40.45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95.74%,比上年减少0.11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9093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8.82%,90-144(含)平方米占73.44%,144平方米以上占7.74%。购买新房占42.55%(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57.4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9.78%,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0.22%,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 0 %。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9.52%,30岁-40岁(含)占32.74%,40岁-50岁(含)占23.18%,50岁以上占4.56%;首次申请贷款占54.16%,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45.84%;中、低收入占99.34%,高收入占0.66%。
2.异地贷款:2018年,发放异地贷款1618笔72907万元。 2018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7033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 159001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无。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四)住房贡献率: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9.34%,比上年减少10.11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无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新增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孜直属支行为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缴存。一是根据甘孜州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我州2018年度(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20231元/月(3倍平均工资)。二是按照州政府公布的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我州石渠、色达、理塘、稻城等四县2018年度(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缴存基数下限为1780元/月;其他各县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元/月。三是凡与本州用人单位形成劳动(聘用)关系的港澳台同胞,在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均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在我州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四是按照上级要求,我中心出台落实了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相关政策。
2、提取。继续执行上年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强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工作。
3、贷款。继续执行上年相关贷款政策,按照今年“双查”工作提出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整改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相关业务,一是禁止向三套房及以上自住住房发放公积金贷款;二是加强逾期管理工作,我中心制定了“逾期控制三年清零”行动。
4、存贷利率执行标准。缴存职工个人账户余额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贷款利率1-5年(含5年)的按2.75%执行,5-30年(含30)的按3.25%执行。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我中心在完成国家标准化业务系统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的基础上,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我中心与州建行、州农行、州工行三家受托银行正式入驻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直属部窗口服务办事大厅,专人专岗为办事群众提供住房公积金业务“一站式”服务,提升住房公积金窗口服务水平,为缴存职工提供快捷、方便、高效的优质服务。二是改善和规范了康定、雅江、炉霍、新龙、巴塘、色达、石渠管理部窗口服务办事大厅,充分体现“便民为民”服务和管理的工作特色,让前来办理公积金业务的缴存职工感到宾至如归的温暖和方便。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根据我中心提出树立“越偏远落后地区,越应使用信息化来开展业务工作”的工作理念和“多用网、少跑腿,能网络上解决问题、就不到柜台办理”的思路,我中心升级完善信息化业务系统,网厅业务办理量达50%,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录入认领事项25项,体现了“互联网+”在工作中的具体运用,缴存职工部分业务办理实现从“脚尖”到“指尖”的跨越。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18年,荣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度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先进单位、中共甘孜州直属机关工委“州级机关精神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六)当年无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七)当年无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八)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中心积极推进数据异地备份工作,确立公积金数据异地备份地点。为保障我州住房公积金数据安全,确保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和贷款数据备份设备不被破坏,我中心经充分调研、考察,确定了住房公积金数据异地备份点,制定了异地备份制度,切实保障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