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甘孜州(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19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甘孜州住房公积金2018年度报告》、《2018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执行标准的通知》。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正县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设6个处(科),19个管理部。从业人员91人,其中,在编68人,非在编23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9年,新开户单位209家,实缴单位2198家,净增单位109家;新开户职工0.54万人,实缴职工7.88万人,净增职工0.15万人;缴存额22.11亿元,同比增长12.12%。2019年末,缴存总额146.4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78%;缴存余额76.0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01%。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3家,比上年增加0家。
(二)提取:2019年,提取额12.76亿元,同比增长5.98%;占当年缴存额的57.72%,比上年减少3.35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70.3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2.15%。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9万笔11.92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5.07%、15.55%。
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9.19亿元。
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50万笔131.78亿元,贷款余额65.44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5.66%、9.94%、4.36%。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6.02%,比上年末减少7.96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3家,比上年增加0家。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购买国债: 无。
(五)融资:2019年末,融资总额1.39亿元,融资余额0亿元。
(六)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0.983亿元。其中,活期0.003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亿元,1年以上定期6.0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4.98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6.02%,比上年末减少7.96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9年,业务收入24850.01万元,同比增长14.85%。存款利息4060.6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0753.20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36.20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11932.96万元,同比增长12.80%。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0922.79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009.75万元,其他0.42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12917.05万元,同比增长16.80%。增值收益率1.78%,比上年增加0.04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8317.05万元,提取管理费用41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00万元。
2019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410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50万元。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5794.83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321.34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3348.85万元,同比增长27.39%。其中,人员经费1832.38万元,公用经费562.90万元,专项经费953.57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839.49万元,逾期率2.81‰。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增值收益的64.39 %提取。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8317.05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5794.83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8.53%,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3.30%。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5.22%、1.99%和12.12%。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83.31%,国有企业占10.69%,城镇集体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1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86%,其他占2.96%。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82.20%,国有企业占15.27 %,城镇集体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0.5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08%,其他占1.95%;中、低收入占95.12%,高收入占4.88%。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7.85%,国有企业占21.05%,城镇集体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6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33%,其他占7.14%;中、低收入占99.63%,高收入占0.37%。
(二)提取业务:2019年,2.48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2.76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0.29%(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4.6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4.52%,租赁住房占1.08%,其他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9.7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3.4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16%,出境定居占0.06%,其他占4.09%)。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4.01%,高收入占5.99%。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4.89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93.19%,比上年末减少2.55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9511.22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1.14%,90-144(含)平方米占68.46%,144平方米以上占10.40%。购买新房占19.41%(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30.7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49.86%。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0.18%,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9.82%,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9.94%,30岁-40岁(含)占35.73%,40岁-50岁(含)占19.78%,50岁以上占4.55%;首次申请贷款占58.23%,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41.77%;中、低收入占95.79%,高收入占4.21%。
2.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1213笔54073万元。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24403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78704.25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无。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四)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00.24 %,比上年减少19.10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无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缴存。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印发了《关于2019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执行标准的通知》(甘公积金[2019]18号),规定我州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20617元/月(3倍平均工资);石渠、色达、理塘、稻城等四县缴存基数下限为1780元/月,其他各县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元/月;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提取。继续执行上年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强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工作。
3、贷款。继续执行上年相关贷款政策。
4、存贷利率执行标准。缴存职工公积金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贷款利率1-5年(含5年)的按2.75%执行,5-30年(含30)的按3.25%执行。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中心通过购买形式解决了康定、丹巴、德格、乡城等4个县管理部窗口服务综合办公用房,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改善,适应业务发展的需求。
2、今年7月,州中心组织开展了“全州住房公积金系统职工能力素质大提升”的培训,有效提升了住房公积金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3、大力推进“网上办、就近办”,不断精简手续、优化流程、提升服务,网上大厅实现了用户自主查询、缴存公积金、信息变更、缴存基数调整、人员增减等业务功能,网厅业务办理量达50%,方便了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4、完善省一体化服务平台的事项录入。按照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和州行政审批局的要求,我中心目前在四川省政务一体化服务平台中已录入25项公共服务事项,其中: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年度申报、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等业务实现了全程网办,其他部分业务已实现最多跑一次即可办完,极大的提高了办事效率。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网上服务大厅升级改造,可在网上即办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15项;
2、拓展公积金网上业务认证方式,可通过短信验证码、人脸识别查询、办理公积金业务;
3、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报送平台接入成功,及时报送公积金业务明细数据;
4、扩展公积金查询渠道,可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农行
手机银行APP查询公积金。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被中共甘孜州直属机关工委评为“州级机关精神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六)当年无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七)当年无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八)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2019年9月至11月接受并通过了甘孜州委第三巡察组的巡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