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做好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的通知
来源:甘孜藏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表时间:2021-09-06

各管理部:

近期国内国外和我州疫情防控形势复杂的情况下,为真正做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遵照中央、省、州要求,经州中心研究,各管理部遵照属地管理要求切实做好上班上岗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确保工作运转和疫情防控两不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倡网办业务。按照《甘孜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甘公积金〔2020〕02号)精神,倡导、鼓励缴存单位和缴存群众网络办公,减少人员向各管理部服务办事大厅聚集,党员干部要在疫情防控和业务办理服务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二、严格落实办公场所及人员防控措施。各管理部根据属地管理要求,所有上班人员一律戴口罩,禁止不必要的串门;办事大厅要开展扫场所码、体温检测、做好登记,配备洗手液、消毒液,对进出集中办公场所人员、车辆进行登记检测,做到“不漏一人、不漏一车”;要加强办公场所卫生环境清扫保洁,加密消杀,营造清洁、卫生、安全的工作环境;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严格遵守办公场所用电用水等相关规定,严禁办公场所使用任何炊具,切实保障办公场所安全。各管理部要安排专门的人员负责相关信息报送工作;每位干部职工均有义务报告自己身体情况, 严禁谎报、瞒报、漏报。
      三、减少或取消公众聚集性活动。在近期疫情防控期间,各管理部根据属地管理要求,要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各类集体活动,红事缓办、白事减办;除疫情防控会议外,对拟定的其他会议、活动可暂停、推迟或取消,并落实佩戴口罩、全面消毒、测检体温等防护处置措施。休假人员按要求不出省、不到中高风险地区去,尽量就近就地休假。

四、严格落实责任。各管理部本通知精神,做好各自业务大厅疫情防控应急方案,在保障人员和防控物资,对组织不到位、报告不及时、落实不力的单位或个人,造成疫情传播扩散和重点工作耽误等严重后果的,将予以严肃追责问责。各管理部将业务大厅疫情防控应急方案在8月10前报综合部,

 

甘孜藏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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